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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盈v官方网站2023-01-31 16:05

套路多多,购房纠纷如何“有效维权”?******

  人民网记者 孙红丽

  近期,中央层面多部门发文定调房地产市场,并作出“要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等一系列部署,进一步提振了房地产市场信心。

  买房置业是老百姓重要的消费需求之一。让人民群众放心购房,住上更好的房子,诚信守法、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不可或缺。然而实践中,消费者在买房过程中可能遭遇种种套路,一旦交了定金买了房,常常处于弱势地位。比如,卖房捆绑销售装修升级包、精装交付货不对板等。这种时候,消费者应该如何有效维护自身的权益?

  被“虚假宣传”误导,开发商规避责任怎么办?

  近日,来自南京的网友向“人民投诉”平台反映,南京某楼盘在销售时,将小区主大门和会所一楼及景观作为重要宣传卖点,以高于周边楼盘3000元左右每平方米的价格售卖,很多消费者都为了景观买单。但购房完成后,开发商擅自更改规划,之前宣传的卖点全部变为其他功能区,且未做任何明确告知。小区景观遭到破坏,实质上房产溢价已经消失,给消费者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

  在消费者购买一手房的时候,开发商往往会通过宣传册、微信公众号等,对楼盘及样板房进行宣介。有的开发商还会草拟类似“售楼书、广告、宣传资料不构成要约,不属于交付标准,不具有约束力,双方应以正式合同为依据”的条款。那么,这些宣传和介绍是否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中国消费者协会对此指出,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无权单方在合同中规定广告和宣传资料等不构成合同内容。当售房广告和宣传资料构成要约,即使未写入合同,开发商也应履行相关义务,如未按约履行,则构成违约。

  另外,业主如何避免被“虚假宣传”误导?遭遇开发商虚假宣传后又该如何维护权益?

  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部副主任谢龙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维权主要的依据是以合同约定为准,但是一般情况下商品房的宣传广告和宣传资料在法律上定性为要约邀请,这不具有强制约束力。

  “但是,如果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是开发商在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以及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承诺,并且这说明承诺具体而且确定,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都有重大影响,那么它就构成了要约。”谢龙说,这种情况即使是没有写到合同里面,它也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如果开发商违反了这些说明和承诺,那么消费者也可以据此作为证据,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举例来说,消费者在售楼处选购商品房时,宣传单上注明的房屋实际可使用面积是约86平方米,实际交付面积却不足80平方米。如果通过宣传资料和其他的相关证据能够看出开发商以房屋实际使用面积作为卖点,从而吸引消费者签约购买,那么可以认为,这个宣传内容构成要约。

  谢龙建议,业主需要收集保全相关购房证据,譬如楼书、户型图、小区平面图等宣传资料,或是通话录音、现场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等。

  利用“补充协议”加重业主责任怎么办?

  “多签了2份《补充协议》,收房时间变了,物业费涨了……”天津某楼盘业主向记者反映,补充协议和购房合同差异巨大。在购房合同基础上添加的补充协议,加重了业主的责任,规避了开发商的责任。

  实践中,经常有开发商利用其在房产交易中的优势地位,在与购房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时,要求购房户签订《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多处变更、修改、增加原合同中的主要约定事项。

  谢龙指出,这种情况会导致正式合同里的一些条款失效。

  “从法律效力上来说,补充条款要高于合同条款,所以消费者一定要对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充分理解。”谢龙表示,开发商有义务充分说明每个条款的具体内容,消费者也可以拒绝一些不合理的条款。同时,从法律上来说,一些对消费者特别不公平的条款也是无效的。当然,具体要根据条款内容来判断。

  北京广森律师事务所姜超峰律师提醒消费者,签订购房合同补充协议时要看清其中存在的陷阱,如涉及到交房时间,建议购房人在签补充协议时要明确、细化这些条款,对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形和影响程度有一个明确的约定。

  不得不选的捆绑装修,真的合理吗?

  在一些地区新房限价的背景下,很多楼盘特别是热门楼盘通过推出装修升级包这样的方式,变相进行组合销售。

  去年九月,李先生在北京望京片区看中了一套面积126平米的新房。打算交定金时,销售人员告知,除了首付款,还要准备好买“升级装修包”的钱,否则房子就无法购买。几经协商未果,李先生只能无奈同意。

  无形中增加了一大笔支出的李先生很是郁闷,强制买卖装修升级包是违规行为吗?

  谢龙对此解释,从法律规定看,任何经营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都应当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也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开发商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销售装修升级包这种行为违背了消费者意愿,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虽然拥有拒绝的权利,但是实践中,面对不接受就不购房的情况,消费者仍有购房意愿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如果消费者购买装修升级包,要看开发商能否正常给消费者开具正规的发票。如果不能,说明这个收费是不合理的,那么消费者就可以去举报。”谢龙表示。

  姜超峰认为,装修升级包从法律上来说没有问题,但是合理性还是有所欠缺。商品房买卖是一种平等主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存在欺诈、故意隐瞒等导致合同无效的因素,合同是有效的。

  对于不买装修升级包就无法购房的情况,姜超峰建议,购房者若购买捆绑装修的房子,为了自身利益,应要求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写明装修品牌、价值标准等,以及如未能达到约定的标准,开发商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精装修货不对板,如何解决?

  2020年9月,河北保定的王女士在市内某小区全款购买了一套精装修期房。交房后,发现不仅精装修房与样板房相差甚远,还存在窗户关不严、墙面不平整等问题。尤其是卫生间的瓷砖,很多是空的。

  精装修房屋货不对板、缩水、漏水、减配……业主可以主张哪些权益?面对开发商“样板间仅供参考,最终交房以合同约定为准”“出卖人享有最终解释权”的条款,业主该如何有效维权?

  姜超峰认为,房屋质量问题分两种,一种是严重的质量问题,比如可能有危险性,入住后人身安全得不到保证等,消费者可以拒绝,甚至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一些非严重的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开发商有责任、有义务承担维修责任。

  “‘享有最终解释权’这句话本身不符合法律规定。”谢龙称,因为这种格式条款是由开发商事先制定并重复使用的,而格式条款一定要基于公平的原则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出现争议,应该做出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方的解释,也就是要做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

  姜超峰说,装修样板房对消费者买房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它可以构成合同要约。如果开发商明确提示消费者,样板房不是最终交付标准,开发商可以不承担责任。如果注明属于开发商赠送,则也要符合赠送的要求,比如品牌、材质等,否则开发商同样可能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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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两会”:代表委员聚焦成渝“共舞”全面提速******

  中新网成都1月11日电 (单鹏 岳依桐 王利文)今年的四川“两会”,全面提速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依旧是热点话题。多位代表、委员表示,要加快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乘势跃升。

  11日在成都召开的四川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四川省人民政府省长黄强在会上作政府工作报告(简称报告)时,回顾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要成果:160个共建重大项目全部开工,完成投资超过5600亿元;重大便民举措加快落实,推出311项“川渝通办”事项;成为全国第一个区域科技创新中心……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已连续4年写入四川省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2023年,四川将协同推进248个共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大项目,扩大“川渝通办”政务服务事项和便捷生活行动举措,深入落实成都都市圈发展规划,“一区一策”推动省级新区打造区域发展新增长极,支持重要节点城市大力发展城市经济。

  加快产业协同

  产业协同是成渝“共舞”的关键词。围绕产业协同,民进四川省委会建议协同加强电子信息产业创新能力,民盟四川省委会建言共建成渝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高地,九三学社四川省委会在集体提案中提出,打造互联互通的成渝氢走廊、汽车产业研发生产制造基地。“强化‘双核’联动联建、推动成都和重庆都市圈协同互动,能有效辐射带动全域发展,加快构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产业链的‘全景图’。”四川省政协委员、九三学社四川省委会监督委员会副主任延华解读称。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速后,企业在成渝地区能够发掘更多产品需求、更容易找到配套。”四川省人大代表,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运营官肖建华分析称,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还有效促进交通基础设施完善,大大缓解了企业的物流成本。

  培育新增长极

  推动成渝加速融合,联合打造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川渝高竹新区等毗邻地区合作平台是重要抓手,未来这些区域有望孕育出新增长极。四川省人大代表、达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杨勇接受采访时表示,拥有丰富天然气锂钾资源的达州正加快建设万达开天然气锂钾综合利用集聚区,“达州将整合万达开优势资源和政策,以天然气锂钾产业的崛起带动万达开三地就业创业;还将联合实施一批天然气锂钾重点科技专项,共克产业发展技术难关。”

  近日,四川泸州和重庆永川、江津三地联合发布《泸永江融合发展示范区发展规划》,将在基础设施、产业协作、生态环境、开放合作、公共服务等领域实现融合发展。在四川省政协委员、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罗素平看来,城市间的互动将成渝中部城市真正“链接”起来。“这种‘链接’在川渝两地越来越多,进一步提升发展的融合性、互通性。”

  节点城市崛起

  在成渝“共舞”中,重要节点城市发挥的作用将愈发明显。随着越来越多的目光投向成渝地区,政策、资金、人才、产业布局向该区域加快集聚,为内江等节点城市加快建设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深化毗邻合作提供千载难逢的重大战略机遇。以内江为例,2022年,该市到位市外资金同比增长30.5%,外商直接投资增幅居四川省第一。

  四川省人大代表、内江市委书记邹自景接受采访时表示,内江地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腹心、成渝发展主轴,历来在成渝地区经济版图中具有重要地位,拥有辐射周边16座城市2亿人口的优势,“四川省委高度重视成渝主轴发展,强调成渝主轴事关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中部崛起,要发挥内江等节点城市作用,联动沿线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挺起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经济主线的‘脊梁’。近期还为内江在内的川中四市量身定做加快成渝中部崛起相关政策文件,这些都将推动内江向产业发展新高地迈进、突破。”

  据了解,内江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其他区域合作频率、合作热度、合作成效显著,2022年,内江“10+30”川渝共建重大项目分别完成投资37.64亿元、157.53亿元。目前,川南渝西融合发展试验区46项重点任务全面推进;内江与重庆市荣昌区整合现代农业、现代畜牧(生猪)等资源优势,高质量打造川渝地区协同创建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合力推进成渝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带合作试点园区等重点农业产业项目建设。

  邹自景表示,未来内江将积极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产业链,不断壮大“页岩气+”“钒钛+”“甜味+”“装备+”四大产业集群,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畅通“交通网”,推进隆黄铁路、内昆铁路等对外大通道,推进绵遂内高铁、内大高速等圈内主通道建设,打造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立足西部、面向东盟的区域物流枢纽,到2027年,国际物流港基本建成,区域物流枢纽建设基本成势。协同推进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深入推进环境污染联防联治,共同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积极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便捷生活行动、“川渝通办”事项落地落实,让老百姓充分感受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成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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